律师解读Telegram Maskpark平台:跨境犯罪的监管空白
发布时间:2025-07-31 16:00:49 浏览量:1
行为人在境外论坛上传播女性私密照片,是否归我国管辖?盈科全球总部合伙人周垂坤律师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无论从属地管辖还是属人管辖原则出发,前述违法犯罪行为均在我国《刑法》的管辖范围内。
他指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很广,包括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商所在地、受害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案件相关人员使用的网络系统所在地,以及受害人被侵害时的所在地和财产损失发生地等多个地点。
因此,只要违法犯罪行为使用了我国境内的服务器,即使IP地址显示在境外,服务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也有管辖权。同时按属人管辖原则,只要犯罪行为人是我国公民,便可适用我国《刑法》加以处罚。
周垂坤表示,此类跨境案件的核心困难在于,国家司法机构在领土之外通常没有执法权。如何在一国主权和法律框架内,协调他国的法律、程序、资源和意愿,需要依赖国际条约、双边协议、多边合作机制等制度。案件往往要经历漫长的外交及司法互助程序。
加之Telegram等多个境外社交平台支持“自毁消息”或“阅后即焚”功能,即使用户及时举报,后台也无法保全原始文件,加剧了取证难度。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进一步分析了前述行为涉及的相关罪名及其法律漏洞。
“首先,偷拍并上传女性私密照片,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属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最高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丁金坤指出,若是偷拍私密部位,社会危害性大,该处罚较轻,应将此类行为纳入刑法。而《刑法》第284条规定的“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仅限于专用器材,丁金坤认为非专业器材的偷拍私密行为也应列入处罚。
其次,若上传私密内容涉及淫秽,可能触犯《刑法》第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该罪名要求内容必须达到“淫秽”标准,且需要“情节严重”。
另外,若用淫秽视频牟利,还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入罪标准是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若违法所得达到1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丁金坤特别强调,AI合成真人不雅照片的制作与传播行为,在我国法律尚是空白。同时对于境外平台,我国法律虽然明确了管辖权,但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技术、程序、执行等多重障碍,急需建立更有效的跨境执法合作机制。
基于以上问题,他建议对偷拍上传专门立法:
其一,赋予司法机关直接要求平台删除违法内容的权力,无论平台位于境内外,均须在限期内移除相关材料,违者可追究平台及管理者的法律责任。
其二,增设“偷拍私密照片或视频罪”。只要实施偷拍私密部位行为,无论是否传播均构成犯罪。
其三,增设“未经同意发布私密照片或视频罪”。只要偷拍私密部位,无论是否外传,都构成犯罪。
其四,创设“制作传播虚假私密影像罪”。将AI合成等技术手段制作的虚假私密内容及其传播行为一并纳入刑法打击范围。
法律的触角在艰难延伸,那些被围猎的私密影像,仍在加密的暗网里等待归途。